← 返回案例列表

公司欠钱不还,债权人怎么申请它破产?条件、材料与时间表

发布时间:2026-10-01|作者:郑奕律师

答:一、直接答案

能,门槛在「破产原因」而不在欠款金额。《企业破产法》第 7 条第 2 款: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破产原因按第 2 条及破产法解释(一)第 1、4 条认定: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后者包括因资金严重不足、财产不能变现无法清偿,经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长期亏损且扭亏困难等情形。管辖依第 3 条,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受理。

二、流程与时间表

1、递交破产申请书与有关证据(第 8 条):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与理由,附债权凭证、催收记录、生效判决以及执行不能的裁定等;
2、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5 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内提出;法院自异议期满之日起 10 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无异议情形下,一般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裁定,特殊情况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 15 日;
3、受理后保全解除、执行中止,债权人按通知申报债权,管理人接管财产与账册。

三、什么时候「申请破产」比「继续执行」更划算

1、执行阶段已查不到财产、公司仍在暗中转移资产的——破产程序中的撤销权、追回权与账册审计能力,比单个执行案件更有力,转移财产的救济路径见 债权人撤销权的三条战线;
2、担心股东「空壳跑路」的——破产程序中可主张出资加速到期与相关人员责任,规则见 出资加速到期的触发条件、债权人追到股东个人的六条路;
3、企业还有经营价值的,可考虑重整而非清算,判断口径见 清算重整的时机与底线,整体服务路径见 杭州破产清算律师。

本文为一般性普法信息,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请咨询专业律师,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为准。

杭州律师郑奕小程序码

免费庭前风险评估工具

打官司前,先花 3 分钟做个庭前评估。微信扫码使用「杭州律师郑奕」小程序,看清你的案子有几成把握。

郑奕律师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郑奕律师原创,首发于个人网站 hz164.com,转载请保留出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