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车不能过户,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买到「过不了户」的车怎么办?
导读:近日,「网购车不能过户,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引发热议。买家通过网络平台购车,付了钱、提了车,到车管所却被告知车辆被查封或存在抵押,根本无法过户。钱要不回、车用不安稳?法院给出了明确答案:解除合同、退钱。
一、不能过户,为什么构成「根本违约」
买二手车的合同目的,不只是「把车开走」,而是合法取得车辆所有权——能够过户登记是核心目的。卖方交付的车辆存在抵押、查封、海关监管等权利瑕疵导致无法过户的,买方的合同目的落空,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状态的,属于典型的根本违约与欺诈。
二、解除合同之后:退车、退款加赔偿
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落到本案:
1、买方返还车辆,卖方返还购车款;
2、买方为此支付的保险、改装、维修等合理损失,可主张赔偿;
3、卖方故意隐瞒权利瑕疵构成欺诈的,买方还可依第一百四十八条主张撤销合同,并以欺诈为由主张惩罚性赔偿(视交易性质与证据而定);
4、平台明知或应知车辆存在瑕疵仍撮合交易的,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三、为什么网络购车陷阱特别多
1、低价引流: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抵押车」「查封车」精品,本质是卖方把无法过户的风险转嫁给买家——便宜本身就是陷阱的标价;
2、异地交易维权难:合同约定异地管辖、卖方主体为空壳公司,诉讼成本被刻意抬高;
3、话术规避:「小瑕疵不影响使用」「过户慢慢办」,把核心权利瑕疵说成小问题;
4、车辆被查封后原车主的债权人随时可能申请处置,买家钱车两空的案例并不少见。
四、买二手车过户前的核验清单
1、查机动车登记证书:看有无抵押登记、查封记载,转让登记必须过户到买方名下才算数;
2、线上核验:交管 12123、当地车管所可查询车辆状态(抵押、查封、违法未处理);
3、合同写明过户期限与违约责任:约定「X 日内无法过户全额退款并赔偿」,把解除权提前锁定;
4、款项留痕、对公交易、核实卖方身份与车辆来源(抵押车来源不明的还有涉嫌赃物风险);
5、已完成交易的,发现无法过户及时发函催告并保留证据,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不能过户的,即可主张解除。
过不了户的车,开得再久也不是你的——买车的钱付给卖家,风险却全在你身上。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