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万买的新豪车竟被换过玻璃:能退一赔三吗?
导读:近日,「166万买的新豪车竟被换过玻璃」登上热搜。花 166 万元买的新车,使用中竟发现前挡风玻璃被更换过。销售商交付前隐瞒维修事实,消费者能否主张「退一赔三」?本文将结合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分析。
一、隐瞒换件交付,可能构成消费欺诈
新车交付时应当是「全新、未使用、未经维修」状态。销售商在交付前更换过玻璃(如运输途中破损后私自修复),却未如实告知消费者,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司法实践中,汽车销售商隐瞒车辆曾维修、更换部件的事实,将修复车辆当新车出售,通常被认定为欺诈行为:销售商明知该事实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是否购买、以何价格购买)而故意隐瞒,属于《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意义上的欺诈。
二、退一赔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惩罚性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据此,若法院认定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主张:
1、退还购车款 166 万元(解除合同、退还车辆);
2、三倍赔偿 498 万元;
合计可主张约 664 万元。这也是「退一赔三」规则的威力所在。
三、但要注意:并非所有「换件」都构成欺诈
1、已告知并协商:销售商在交付前明确告知玻璃更换情况,并经消费者确认或给予相应折扣的,不构成欺诈;
2、轻微PDI检测修复:行业惯例中,交付前的调试、检测(PDI)发现的小问题处理,若不影响车辆性能与安全、且程度轻微,司法实践对是否构成欺诈存在分歧——但更换玻璃属于较重大的部件更替,通常难以「轻微处理」来抗辩;
3、举证责任:消费者需证明销售商「明知且故意隐瞒」。玻璃更换通常留有痕迹(胶痕、编码不一致、维修记录),较易举证。
四、消费者购车如何防范与维权
1、提车时仔细查验:核对车窗玻璃编码与车辆出厂信息、漆面厚度、螺丝有无拧动痕迹;
2、书面固定承诺:在合同中写明「车辆为全新未维修状态」,并约定违约责任;
3、发现换件后:保留检测报告、维修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主张退一赔三;
4、注意时效: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之日起,及时主张权利。
新车的「新」,不是销售商说了算,而是消费者有权知道——隐瞒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值三倍车价。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