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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撞违停车索赔 1.5 万补课费,法院只支持 1920 元:赔偿的「三性」门槛

发布时间:2026-09-11 09:20|作者:郑奕律师

导读:9 月 10 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件:初中生小杨骑车撞上违停轿车受伤,同等责任。他索赔医疗费、营养费等之外,还要求赔偿一个月数学、物理补课费 15200 元。法院最终酌情支持 1920 元——补课费能赔,但要打对折再打折。为什么不是零,也不是一万五?这笔账的算法,对每一个涉及学生伤害的赔偿案件都有参考价值。

一、先回答:补课费到底能不能赔

1、法律没有明文列举「补课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列举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里没有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里也没有;
2、但列举不是封闭的:按损失填补原则,凡是侵权行为直接造成的、实际发生且合法必要的支出,都应赔偿——学生因伤缺课,校外补课是维持学业的合理替代措施,故补课费属于应予赔偿的财产损失;近年西安、山西、无锡等地法院已多次支持,司法口径趋于统一;
3、本案还有一个技术点:法院认定补课费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支付——这对受害人是个好消息,等于赔付来源从个人变成保险池。

二、从 15200 到 1920:法院的三道算术题

1、必要性关:小杨即将升初三,因伤缺课一个月、每周 8 节数理课——补课确有必要,这道关过了;
2、时长关:缺的课合计 32 节 × 45 分钟 = 1440 分钟;补课班每节 2 小时,法院按缺课总时长折算,只支持 12 节——不是补课班排多少节就认多少节,损失以「缺了多少」封顶,不以「补了多少」为准
3、价格关:每节 160 元,是法院参照当地补课市场价酌定,而不是按补课机构的账单——12 节 × 160 元 = 1920 元。三道关下来,1.5 万只剩零头。

三、同等责任:损失怎么分

1、交警认定小杨与违停车主同等责任——车主违停占道有静态过错,学生骑行疏于观察也有过错;
2、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与《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方责任部分,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全额赔付(交强险不按责任比例,只要机动车有责就在限额内赔),不足部分再按责任比例由商业险或侵权人分担;本案各项损失未超交强险限额,故由保险公司支付——对小杨而言,同等责任并未实质减少他拿到的钱
3、家长注意:交强险「死亡伤残、医疗、财产」各限额的填报项目要对应准确,索赔时把补课费归入财产损失或医疗相关项,直接影响能否全额获赔。

四、主张补课费的证据清单与两个提醒

证据清单(按本案与类案经验):1、伤情与医嘱(证明缺课的医学原因与时长);2、学校出具的缺课证明与课程表(证明损失的课时数);3、补课合同、发票与课时记录(证明实际支出);4、补课机构资质(正规机构收费更易被全额采信)。

1、提醒一:损失要「对表」——索赔金额与实际损失差距过大,不仅多出的部分得不到支持,还会整体拉低法官对主张可信度的评价;
2、提醒二:停「双减」政策下的合规性——向无资质机构、违规超纲培训支付的「补课费」,可能因交易合法性存疑而不被支持;选择合规机构,赔偿才站得住。

法律赔偿的是「你失去了什么」,不是「你要求了什么」——损失算到分钟,钱才落到账上。

郑奕律师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