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99%房产份额赠与配偶,离婚时还能反悔吗?
导读:近日,「男子赠99%房产离婚后前妻想分财产」引发热议。婚内把房产99%份额登记到对方名下,离婚时又反悔、不想让对方分走更多财产,法律上站得住吗?本文梳理婚内房产赠与的规则。
一、婚内赠与房产:过户前可撤销,过户后难反悔
婚内一方将个人房产份额赠与配偶,属于赠与合同。依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如果房产还没过户、还登记在自己名下,赠与人可以反悔、撤销赠与。
但一旦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如把99%份额登记到配偶名下),赠与已完成,赠与人就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此时房产已按份额归属配偶所有,离婚时不能再说「那是我一时冲动」而要求收回。
二、已赠与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
关键看赠与的性质和约定:
1、若双方对房产归属有书面约定(如婚内财产协议载明「该房产99%份额归女方所有」),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按约定处理——约定的份额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若房产本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只是登记比例不同,离婚时仍按共同财产处理,登记份额不一定等于分割比例,法院会结合出资、贡献等因素综合裁判;
3、若属于对配偶的单方赠与且已过户,通常认定为配偶的个人财产,赠与人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返还。
三、可以主张撤销赠与的特殊情形
已过户的赠与并非绝对不可撤销。依照《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司法实践中,也有以「附条件赠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彩礼性质)」为由主张返还的,但能否成立,取决于证据与个案事实。
四、给当事人的建议
1、婚内处分大额房产前,务必想清楚后果,书面约定比口头承诺可靠;
2、涉及房产份额变更,一定要办理登记并保留合同、转账凭证;
3、离婚财产分割争议大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梳理出资、登记、约定三层事实,再决定诉讼策略。
过户之前的赠与是一句承诺,过户之后的赠与就是一份产权——法律尊重真心,也守护既成事实。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