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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惨带货被拘、给主播转 270 万、谎称怀孕骗 30 万:虚构人设变现的三条法律红线

发布时间:2026-10-26|郑奕律师

三条热搜放在一起看,会发现它们说的是同一件事:把假身份、假处境、假感情换成真钱。一对夫妻连发数百条卖惨视频带货被刑事拘留;一名已婚男子向年轻女主播转账 270 余万元;一名女子谎称怀孕、流产骗同村男子 30 万元。三件事的后果完全不同——一个是涉嫌犯罪被拘,一个是配偶起诉要回钱,一个直接指向诈骗罪。

一、编故事带货:从「虚假宣传」到「坐牢」的距离

很多做账号的人以为,视频里卖惨只是「人设包装」。但从法律的视角看,虚构处境、虚构身份去带货,至少踩三条线。

第一条:行政上的虚假宣传。2025 年 10 月 15 日起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 年修订)把虚假宣传写进了新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 年修订)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这里有个必须记住的位移:虚假宣传的条文已从旧法第八条变为现行第九条,很多旧文章、旧普法材料还在写「第八条」,引用前务必核对版本。新法第九条还增加了一类行为:通过虚假评价帮助他人宣传——帮人刷好评、刷点赞,同样是被规制的行为。

罚则同步加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 年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第三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虚构减肥经历、虚构家庭变故、虚构产品来源,都属于《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列举的虚假广告情形;达到一定情节,就不再是罚款的事了。

第二条:刑事上的虚假广告罪。《刑法》(2023 年修正)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司法实践早已把它用到了网络场景——组织刷单刷好评的平台经营者被判虚假广告罪、单纯为他人提供批量好评点赞牟利的个人也被判过这个罪名。「我只是帮着刷」不构成免责事由。

第三条:诈骗罪。如果虚构的不是商品性能,而是悲惨处境本身,并且直接以此收取打赏、求助款,那就超出了虚假广告的范畴,进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射程——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目的:谎称家人生病、谎称遭遇变故,让观众基于同情而不是基于商品性价比掏钱,性质就变了。

一句话给从业者:你可以营销,但不能编事实;你可以讲产品的优点,但不能编一个不存在的人。

二、给主播转了 270 余万:配偶能不能全要回来?

婚内用共同财产给主播大额转账,配偶能不能追回、能追回多少,以前的裁判口径并不完全统一。现在这个问题有了明确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法释〔2025〕1 号,2025 年 2 月 1 日施行)第七条第一款: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处理。

配套的《民法典》规则是三条主线:

环节规则条文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 1062 条第 2 款
为何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 153 条第 2 款
无效之后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的折价补偿民法典第 157 条
明确的支持违反忠实义务的赠与,配偶主张无效返还的,法院应予支持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 7 条第 1 款
额外救济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可请求婚内分割;离婚时对该方少分或不分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 7 条第 2 款

关于「追回一半还是全追回」,现在没有争议空间。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双方不划分份额、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所以这类赠与是整体无效而非部分无效,返还也是全额返还。法院在这一点的表述非常直接:不存在仅返还一半的法律适用空间。

但直播场景有一条重要的细分规则,务必分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法释〔2025〕1 号)第六条: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挥霍”。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条针对的是平台打赏——打赏的法律性质首先要区分「消费」还是「赠与」:用户在平台上买虚拟礼物、平台提供网络服务并收取分成,这部分存在消费型属性,平台的信赖利益要保护;而私下微信、支付宝转账、超出平台体系的款项,性质更接近赠与,直接适用第七条。270 余万元这个量级,且以「转账」形式而非平台打赏,更容易被整体认定为赠与。实务上的一般规律是:平台已经收取的合理分成部分难以追讨,主播个人实际取得的赠与部分则有全额返还的空间。

证据清单是胜负手:银行流水与平台账单(区分打赏与转账)、聊天记录(是否发展线下关系、是否明知已婚)、时间线(转账是否集中在特定时段)。配偶起诉时可以同时主张确认赠与无效+返还财物。

三、谎称怀孕流产骗 30 万:刑期怎么算

虚构怀孕、虚构流产向对方索取钱款,是典型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年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档数额标准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 号)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按上述幅度:30 万元远超「三万元至十万元」的起点,属数额巨大,对应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需要说明的是,确切的本地区起点由各省高院与省检察院在该幅度内确定,个别省份的「巨大」起点会高于三万元,具体数额以当地标准为准。

另外几个常被问到的点:其一,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分界在「非法占有目的」——借钱时就没打算还、拿到钱后用于挥霍或切断联系,往刑事走;借了以后确因经营困难还不上,通常是民事纠纷。其二,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量刑起点直接跳到十年以上。其三,退赔退赃影响量刑,但影响的是判多久,不是定不定罪——钱退了也要承担刑责,只是可能从宽。

三件事的一条共同线

热点核心规则后果
卖惨视频带货被拘虚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9 条)→ 虚假广告罪(刑法第 222 条)→ 诈骗罪(第 266 条)罚款、吊销执照到刑事强制措施
给主播转账 270 余万违反忠实义务的赠与整体无效,依民法典 157 条全额返还配偶可全额追回,并可主张婚内分割或少分不分
谎称怀孕骗 30 万诈骗罪「数额巨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句话总结:流量可以追求,前提是那个「人」是真的。人设一旦建立在虚构之上,行政、民事、刑事三条线会同时启动——被追流量的那一刻起,就是倒计时的开始。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所引法条均为现行有效版本,具体适用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原文及主管机关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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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奕律师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 · 13615817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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